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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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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营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营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营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营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我市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承担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军队退役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军区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营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下属事业单位营口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营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803.0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88.5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8.5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14.5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8%。主要是下属事业单位新划入部门在职人员社会保险费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357.51万元,增长82.95%,主要原因:一是下属事业单位军休管理人员工资纳入财政拨款支出(上年在省拨专项列支);二是原隶属市民政局的营口市光荣院并入我局下属单位增加支出;三是2019年本部门新成立,人员陆续到位,工资费用非全年数;四是2020年新调入人员较多。

(二)支出总计803.0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03.0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93.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0.71万元,资本性支出1.87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增加372.06万元,增长86%,主要原因:一是下属事业单位军休管理人员工资纳入财政拨款支出(上年在省拨专项列支);二是原隶属市民政局的营口市光荣院并入下属单位增加支出;三是2019年本部门新成立,人员陆续到位,工资费用非全年数;四是2020年新调入人员较多。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14.55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2019年营口市光荣院并入我中心,光荣院年初账面结转数为14.55万元,为在职人员社保费,2020年缴存社保后无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03.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3.0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72.06万元,增长86%,主要原因:一是下属事业单位军休管理人员工资纳入财政拨款支出(上年在省拨专项列支);二是原隶属市民政局的营口市光荣院并入下属单位增加支出;三是2019年本部门新成立,人员陆续到位,工资费用非全年数;四是2020年新调入人员较多。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03.0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4.73万元,占87.7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51万元,占5.92%;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83万元,占6.32%。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4.73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万元,本单位新成立,尚未有退休人员。

(2)事业单位离退休0.42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书报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8.12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补缴调入人员养老保险。

(4)死亡抚恤10.4万元,主要是死亡抚恤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5)伤残抚恤3.08万元,主要是伤残补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3.卫生健康支出47.51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11.99万元,主要是机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事业单位医疗35.52万元,主要是在职职工医保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补缴调入人员医疗保险。

4.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

5.金融支出0万元。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50.83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50.83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补缴调入人员住房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8.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8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服务用车使用率下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73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2020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参加0团等。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0等原因。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34万元,下降100%,主要是疫情等原因没有发生公务接待业务。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8.73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比上年减少2.03万元,下降18.87%,主要是受疫情影响服务用车使用率下降原因。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通讯和应急保障支出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3.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10.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92.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95万元,比上减少15.71万元,降低38.6%,主要原因是上年本单位刚成立,办公设备购置、运行等费用较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无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5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的其他支出。

33.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营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决算表(附表1中9张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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