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营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我父亲的事情特别重视,你们的工作效率特别高,服务态度特别好!等这次疫情过去,大姨一定要去看看你们……”5月18日下午,电话线的那头传来盖州市梁屯镇田屯村村民孔华满怀感激的话语。
孔华口中的父亲是孔照远烈士。据资料记载,孔照远,盖县第七区古岭子村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42军124师331团卫生队战士。1951年10月1日在革命工作中牺牲,安葬在大连。
今年清明前夕,孔华和其家人在大连市烈士陵园祭拜孔照远烈士时,发现保存的烈士证明书和大连市烈士陵园墓碑及相关记录中的牺牲时间不一致。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营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主动和孔华联系并积极与大连市相关部门协调,查阅中华英烈网、革命烈士英名录等资料,确定孔照远烈士的牺牲时间等相关内容。营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和大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大连市烈士陵园联系后,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后经报送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批准,已将相关信息更正。6月10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来到孔华家,将重新制作的孔照远同志的烈士证送到了孔华手中。

据营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峻铜介绍,自该局成立以来,始终秉持“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理念,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不断提升党员干部业务能力,严格落实退役军人各项政策。下一步,全局上下将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引导党员干部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争作贡献促振兴”实践活动,认真落实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的相关政策待遇,进一步增强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的荣誉感、获得感和满意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