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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 《关于转业、退伍军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的建议》(第12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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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转业、退伍军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派专人及时同市国资委进行沟通联系,市国资委给予的答复为:全国各城市公交企业执行免费乘车证件种类均存在部分差异。营口交运集团所辖公交线路(除303路仅老干部离休证外)现行允许免费乘车证件为以下五种: 军人、警察残疾证,盲人残疾证,老干部离休证(含外地),现役士兵、军官证,现役武警警官证。除此以外,西市区与站前区户口(70周岁以上)老年人平峰期免费乘车,身高不足1.3米儿童单人免费乘车。但对于转业、退役军人目前尚未享受免费乘坐公交的待遇。

目前,全国范围内仅有江苏盐城和贵州贵阳两市尝试为转业、退役军人办理“双拥卡”,享受所在城市免费乘坐公交车的优待政策,但辽宁省内各城市暂未执行上述政策。营口交运集团作为国有公益企业,在为广大市民提供公益性出行服务的同时, 也要兼顾企业自身的运营成本控制。因此,推行转业、退役军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政策,还需经政府部门出台相关规定,民政、军转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向企业投入专项财政补贴,以专属证件或者专卡专用的形式,由公交企业向转业、退役军人提供乘车优待服务。

宋镭代表,感谢您提出的建议,当前从中央到地方都高度重视退役军人工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也始终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作为履职尽责的工作重心,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依法依规,根据中央、省、市的文件要求和营口实际,逐步推进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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