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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日期:2021-12-15
成文日期:2021-12-15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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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哪些退役军人可以实行分散供养?(第37条)
答:被评定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初级军士和义务兵退出现役,本人自愿回家休养,实行分散供养。分散供养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由军队发放一次性安置补助费,并由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发放残疾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