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现将《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发挥基层退役军人服务机构作用 进一步做好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辽退役军人优字〔2023〕5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
发挥基层退役军人服务机构作用 进一步做好零散烈
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辽退役军人
优字〔2023〕56号)
联系人:王博 联系电话:0417-2976983
发布机构: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日期:2023-10-10
成文日期:2023-10-10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通知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现将《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发挥基层退役军人服务机构作用 进一步做好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辽退役军人优字〔2023〕5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
发挥基层退役军人服务机构作用 进一步做好零散烈
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辽退役军人
优字〔2023〕56号)
联系人:王博 联系电话:0417-2976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