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管理办法(试行)》(辽退役军人发〔2022〕6号)有关规定,现将评选确定的“营口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人选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2日至5月24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均可通过来电、来函、来信等方式反映。(地址: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28号418室;电话:0417-2977010)
根据《辽宁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管理办法(试行)》(辽退役军人发〔2022〕6号)有关规定,现将评选确定的“营口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人选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2日至5月24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均可通过来电、来函、来信等方式反映。(地址: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28号418室;电话:0417-2977010)